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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法外因素不能左右“金骏眉”商标归属”——独家评论

2016-10-11 14:00 责任编辑:桐木关茶农


为了帮助大家客观公正的了解本篇所转文章的关于金骏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的观点,金骏眉商标所有权专题栏目编辑专门对金骏眉商标专栏的所有文章做了一些简单的点评。本站立正站在客观公正的第三方的角度进行点评,如果您对我们的点评有任何疑问,请直接通过网站电话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客观事实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近来网络上有对“金骏眉”商标归属问题的探讨文章出现,作为中国茶叶神话的“金骏眉”商标,有不同理论观点的主张亦属正常,但有些文章却武断性地推论“金骏眉”是“茶叶品种”,“金骏眉”商标“应该归属原产地村民集体所有”,在外行人看来这样的文章也有一些事实根据,但从法律的准绳来衡量,这种观点也就如同“金骏眉”市场一片混杂一样,是一种以法外因素作为理由的非专业观点。 “品种”之说是空穴来风。

金骏眉

从网络上的文章来看,把“金骏眉”商标说成“是一种红茶品种”,是主张“金骏眉商标归属桐木关全体村民”的“理论基础”,甚至还有人把这种凭空想象的观点冠上“众所周知”。事实上,中国茶叶品种中是否具有“金骏眉”存在,武夷山的茶农和学术界都很清楚,如果“金骏眉”是茶叶品种,那么在所谓的“北京张、阎两位客人”到武夷山之前,以及在“正山堂”生产“金骏眉”之前,中国的任何有关植物的书籍中和武夷山的历史记载中,都没有这种“金骏眉”茶叶品种的存在,“品种”之说显然是无稽之谈。


点评:金骏眉开始或许不是茶叶品种,但是随着武夷山茶人几年来对金骏眉工艺的不断完善改进,随着武夷山茶人对金骏眉的推广和传播,金骏眉已经发展成了包括完全桐木关野茶茶青做的金骏眉、桐木关人工茶园茶青做的金骏眉、武夷山桐木关外小种茶青做的金骏眉、武夷山岩茶茶青做的金骏眉以及各种茶青拼配到一起的金骏眉等多种金骏眉。同时不同种类不同品牌的金骏眉还分别分成各种级别经过了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报告,另外根据金骏眉原料是芽头、一芽一叶、一芽双叶的原料,又由单独的金骏眉产品衍生出了各种金骏眉、银骏眉甚至铜骏眉等骏眉系。所以完全可以说金骏眉是一个相当成熟的茶叶品种,金骏眉只是骏眉系的一个代称。就像武夷山市政府为了更好的推广武夷山的茶叶,把本是岩茶中的一个品种的大红袍作为武夷山成百上千岩茶品种的总称一样,其实大红袍也和金骏眉一样是一个大的茶叶品种。


“集体智慧”之说是概念的错误

有观点认为“金骏眉”不是正山堂独创的工艺<事实上正山堂的金骏眉具有独创性工艺标准,在已出版的《中国名茶--元正金骏眉》一书中就明确了金骏眉的工艺标准具有独创性>,这种主张看起来有些事实依据,而从法律上看则是把“技术”与“商标”混为一谈;网络文章提到的“北京客人”拿出的《骏眉令》,它的实质不是商标注册的建议书,而是一种具有市场需求的产品生产建议书,这样的建议与商标权的归属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有些文章认为《骏眉令》就是对“骏眉”“进行市场推广”,事实上除了少数村民获得《骏眉令》之外,《骏眉令》也无从谈及“推广”;从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上讲,“骏眉”与“金骏眉”也不是同一个概念的东西,正山堂的申请注册不构成任何侵权。有网络作者还指出“制作金骏眉的原料源于正山小种”<该文前面又表示金骏眉是正山小种茶叶的顶级品种>,究竟“金骏眉”是茶叶品种还是商标的问题,可见作者还是拿捏不定的。文章还认为“金骏眉”的制作工艺没有独到之处,只是“源于正山小种工艺的微创新”,这就体现出作者在“技术”与“商标”法律意义上的混淆。
退一万步讲,《骏眉令》是在“做出四两金骏眉茶叶”之后由“北京的张、阎两位客人”撰写,而那“四两金骏眉茶叶”本身就在正山堂茶业公司生产的,尽管有多名制茶师傅参与制作,但这些师傅当时都是正山堂茶业公司的员工,“北京的客人”当时也是住在正山堂茶叶公司的客人,“集体智慧”之说把“金骏眉”与正山堂分离开来进行叙述,忽略了对正山堂有利的事实,这是有失公允的。

点评:《中国名茶--元正金骏眉》只是某家公司为了推广自己产品而在后期做出的商业行为,里面所描述的工艺标准谁能说就和武夷山广大中小茶企和茶农没有任何关系,谁能说不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本文作者既然知道正山堂是按照北京客人所作的《骏眉令》来按照要求定制的,而且同时尽量分发给自己能见到的一些村民,并最终在武夷山流传,让更多的武夷山人看了他们的《骏眉令》并凭借武夷山茶人的集体智慧制作出他们想要的金骏眉,并依靠集体的智慧完善和发展金骏眉。只是北京客人觉得没必要写上千份《骏眉令》并挨家挨户的分发给每一个村民。

众所周知,说正山小种红茶是世界红茶的起源一点也不为过,随着中国红茶产业的快速发展,芽尖类正山小种高端红茶的出现是迟早的事情,北京客人的《骏眉令》无意间促进了这个过程的完成,并让金骏眉有幸成了这种芽尖类正山小种高端红茶的名称。至于作者所说的金骏眉和《骏眉令》没有关系,小编觉得已经没有必要解释了。其实金骏眉只是《骏眉令》里所描述的骏眉类茶叶的一种,金骏眉、银骏眉、铜骏眉都是骏眉茶叶的一个分支。只是银骏眉、铜骏眉因为定位不清晰,上有高端的金骏眉下有早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的大小赤甘以及正山小种,所以在市场不太认可。最终铜骏眉现在几乎彻底退出了茶叶市场,银骏眉也随着各种比其更便宜的金骏眉的出现也慢慢开始淡出人们的视野了,而本只是北京客人《骏眉令》所描述的骏眉类茶叶中的一种的金骏眉成了骏眉类茶叶的代称了。

所以笔者认为网友所说的金骏眉是集体“集体智慧”一说合情合理合法,金骏眉是一种红茶品种这个概念准确清晰没有任何异议。如果某个企业今天能申请金骏眉为商标,是不是这家企业以后还可以将正山小种、大红袍甚至红茶申请请自己的商标呢?笔者觉得一家企业要想做好应该从自己的品质和服务着手,真正给消费者带来好的产品和用户体验,而不是想办法凭借自己的实力将市场垄断来扩大自己的份额。金骏眉已经是武夷山牙尖类茶叶的代称 了,如果这家企业想申请自己的商标,可以申请一个钻石金骏眉、黄钻金骏眉什么的商标。当然也可以学习武夷山另一家公司,把自己独创的大红袍芽头做的高端红茶的红茶注册成“金针梅”的商标,同时在工艺上做到真正的创新改良然后申请自己独特的创新工艺专利。


金骏眉


“金骏眉商标不能归属一家企业”是法盲的观点
无论国内与国际对商标的权利归属都是谁注册谁拥有,“金骏眉”商标在中国茶叶行业被广为侵权,不仅武夷山很多茶企在使用“金骏眉”商标,甚至整个福建省各茶叶产区都有茶叶企业在使用“金骏眉”商标,有些人从这种市场现状来看问题,认为法不责众是好事,认为“金骏眉”商标一旦成为一家企业的商标,别的企业就不能使用而造成更多产品销售受阻。如果这种观点在中国得到法律的认可,那么我们的法制建设就受到动摇。同时,如果大家可以轻易使用别人的商标,那么谁的商标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对所有企业来说,这都是不愿看到的局面。当然,相信我们的商标主管部门也不会因为“金骏眉”的广泛侵权事实存在,就认定为侵权行为合法。
据上所述,在“金骏眉”商标问题上,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理当在法律上和政策上给合法企业旗帜鲜明的支持,据笔者了解,正山堂茶业公司是武夷山茶叶行业的龙头企业,其上年度缴纳税收达八百多万元,位列武夷山茶叶行业第二位,该公司的纳税额比武夷山其他所有生产红茶企业的纳税额总和还多,这样的龙头企业才是能够带动以小薇企业为主体的中国茶叶行业健康发展的企业。


点评:我们相信武夷山商标审理部门是很公正的,要不也不会几年来一直没有批准任何一家试图将金骏眉据为己有的企业将金骏眉申请成自己的商标。既然将为金骏眉的创始、金骏眉类茶叶市场繁荣和工艺改良做出重大贡献的广大依靠生产金骏眉的茶企茶农都说成“侵权”和“法不责众”,是不是广大茶企茶农也可以说作者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并将这家企业和作者一起对簿公堂呢?侵权与否、违法与否应该法官来宣判,即使一个人杀了人,没有经过终审判决前大家也只能用犯罪嫌疑人来称呼,这正式中国司法逐渐成熟和进步的体现。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沦落成了谁有钱可以写对自己有利的文章,可以搞定媒体主导舆论,就可以掩耳盗铃将本属于武夷山所有茶企茶农的共同利益占有私有的话。那么法律在国人心中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和尊严呢?对于法律专家来说笔者可以说是一个法盲,但是我相信法律的救助制度、旁听制度、公开审理制度以及国外的陪审团制度都是为了保证真正的法律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而设。如果武夷山每个茶企和茶农都可以自己写文章,都可以团结一致在媒体发布稿子主张自己的权益,我相信绝对不会有人会再用“法不责众”来吓唬这些善良的弱势大众群体了。

正山堂茶叶公司无论是纳税80万还是800万我相信只有国家税务部门才知道真实的数据。而且无论是800万还是8千万抑或是8个亿,都不能因为某家公司缴税多就可以成为其取得金骏眉商标所有权损害广大茶企茶农利益的充分理由!

金骏眉的发展确实遇到了暂时性的困难,但是这是每一个新事物发展必经之路。笔者相信武夷山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不会为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而轻率批复金骏眉商标所有权的归属,要不也不会有现在的金骏眉商标的纠纷了。武夷山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现在肯定在想着如何才能正确引导广大茶企茶农更好的利用和保护金骏眉类茶叶的品牌,如何才能像武夷山旅游业一样让武夷山市所有的茶企茶农都依靠辉煌了几百年的茶叶过上幸福美好的日子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法。

金骏眉的商标本来就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无论其是一个茶叶品种还是一个茶叶品牌都应该属于武夷山广大茶企茶农的,应该由政府出面共同规范管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根本目的是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据对不能为少数利益集团所绑架,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只有保证普通劳苦大众的基本利益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才能真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笔者认为现在金骏眉市场之所以算和金骏眉商标权的归属问题没有任何关系,武夷山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应该将金骏眉申请为原产地保护,制定一个金骏眉的制作和检验标准,只要是用武夷山范围内茶青制作金骏眉并达到这个标准的茶企都可以免费使用金骏眉的商标。这样不但可以有效保护金骏眉的商标,促进金骏眉茶叶的持续繁荣,还兼顾了所有金骏眉茶企茶农的利益,最终保持正山堂金骏眉、武夷星金骏眉、华祥苑金骏眉等各种金骏眉品牌的百花齐放。这样政府只是理的引导就不但轻松化解现在金骏眉市场的困局,还可以进一步促进金骏眉的有序发展和持续繁荣,从而让金骏眉真正造福于武夷山市所有的人民,让武夷山市人民感觉到更幸福,从而得到广大武夷山人民的爱戴和拥护,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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